只要不是合同,協(xié)議時沒關系的,而且定金是可以退的,但是定金退的時間說不準,因為必須再有人看上你的房子,然后他付了定金才能還你的,開發(fā)商收了錢是不會再吐出來的,就是東墻補西墻,我一個朋友就是這樣,售樓小姐親自和她說的,你可以和買你房子的售樓小姐溝通下果沒有預售許可證的話,肯定能退的,如果強勢點的話,可以訛點錢。
這個開發(fā)商怎么搞的,沒法務看過嗎,我們一般的處理的方法是開盤前全是小訂,而且都不能明著說是房款的,說了不是明著給人抓嗎。
我們這里政策已經明確,沒預售證前不能收錢,所以我們實際情況下就算是收錢也不能說是定金,只能說是某某會員卡,開盤后客戶不買就快速退款。
09年就有新聞報出來某開發(fā)商開盤前就收錢,由于沒說是定金,就只能說他非法集資,就是這樣,開發(fā)商都沒辦法,只能快速退錢,就別說你這個明顯違規(guī)的事情。根據(jù)合同法規(guī)定,如果是以下情況的,可以明確要求對方退還定金:
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》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。債務人履行債務后,定金應當?shù)肿鲀r款或者收回。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,無權要求返還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,應當雙倍返還定金。
第一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,又約定定金的,一方違約時,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。
第一百一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,根據(jù)不可抗力的影響,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,但法律另有規(guī)定的除外。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(fā)生不可抗力的,不能免除責任。
本法所稱不可抗力,是指不能預見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。
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,應當及時通知對方,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,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。
第一百一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違約后,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;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,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。
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,由違約方承擔。希望對您有所幫助。